关于价格鉴证师接受继续教育的通知

2020-12-04 admin
 
 
                     陕价协发〔2020〕20号
关于价格鉴证师接受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评估机构、陕西境内价格鉴证师专业人员:
      为规范价格鉴证师继续教育,提升价格鉴证师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资产评估法》、《价格法》及相关规定,中国价格协会制定了《价格鉴证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价格鉴证师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和履行继续教育的义务。中价协和地方价格协会负责全国价格鉴证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评估机构负责组织和督促价格鉴证师接受继续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经费保障。
    办法规定,价格鉴证师参加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
    1、中价协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或专题讲座;
    2、中价协或委托相关机构提供的网络在线培训;
    3、中价协授权或委托省级价格协会共同或单独举办的现场培训班;
    4、各省级价格协会举办的相关业务活动;
    5、其他形式。
    上述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可归整为中价协提供的网络在线培训和中价协授权、委托省级价格协会共同或单独举办的现场培训班两种形式。
每年网络在线培训形式应完成继续教育40个学时,本年度学时仅在当年有效;现场培训形式三年内不低于24学时,三年内有效。
    办法规定,中价协对价格鉴证师继续教育实行考核、考试制度。对于不接受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通过价格鉴证师年检登记。
    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省级价格协会把继续教育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部分;支持鼓励持有价格鉴证师证书的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做好培训宣传和组织工作;定期统计、登记、更新当地持有价格鉴证师证书专业人员名单及执业情况,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中国价格协会“价格鉴证师人员培训信息库”;省级价格协会每年1月中旬制定继续教育工作计划,12月中旬前将本省完成情况报中价协培训部。
      中国价格协会“价格鉴证师继续教育平台”系统已于2020年10月份正式上线,持有价格鉴证师证书的学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价格协会官网注册学习,“平台”还能够满足PC端、移动端多种显示媒体适配要求。
      线上培训课程为40学时800元/年,在平台[继续教育学习缴费系统]页面中,选择需要学习的年度进行缴费,学习年度、次数、学时由系统自动保存。
     本办法由中国价格协会负责解释。有关现场培训另行通知。学员可登录中价协或陕西省价格协会官网,详细阅读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陕西省价格协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