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灌区水利工程农业供水成本信息公开相关情

2017-09-28 admin

一、公开我省大型灌区水利工程农业供水成本信息的目的是什么?开展这项工作有什么意义?

    答: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精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67号)要求,我省13个大型灌区将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依照工作程序规定,制定价格改革方案前应当公开成本信息,所以省物价局决定自2017年9月10日起,各大型灌区管理局,省及有关市价格主管部门陆续公开农业供水成本信息。

    公开成本的目的是提高农业水价改革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了解水管单位的供水成本状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督促灌区水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二、本次大型灌区水利工程农业供水成本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在公开的时间上是如何安排的?

    答:为了做好本次大型灌区水利工程农业供水成本信息公开工作,省物价局根据相关规定专门下发文件作出安排,明确了农业供水成本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和公开内容等。要求13个大型灌区管理局于9月10日开始,公开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情况、供水与销售情况,水利工程供水实际成本和单位实际成本等信息及说明材料;省及有关市价格主管部门于9月15日开始,公开成本监审核增核减情况、定价成本及其构成等信息及说明材料。同时,向公众公开咨询邮箱和电话,方便公众查询,公开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三、现阶段我省大型灌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什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目的?

    答:我省属于水资源总量严重不足地区,区域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大,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有限,供需矛盾突出。据统计,全省水资源总量423.30亿m3,居全国第18位,人均和耕地亩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水资源的不足是制约我省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的一大瓶颈。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长期以来,我省大型灌区水利基础设施建造难度大、成本高,运行维护经费不足,部分地区乱加价、变相加价滋生蔓延,农业用水用多用少一个价,价格不能有效地促进节约用水,用水户负担重,灌区管理局要求解决经营亏损的呼声高。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将会从根本上解决我省灌区长期存在的痼疾顽症。陕政办发〔2017〕67号文件提出,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坚持综合施策、两手发力、供需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改革目标。

    四、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答:根据陕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区别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末级渠系用水环节探索分类水价;农业用水实行定额管理,按照省级用水行业标准和用水户近三年实际用水情况合理确定灌溉用水定额,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二是建立农业用水精准奖励补贴机制,建立与节约用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适时提高农业水价,对农业用水户增加的负担实行精准补贴;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在农业灌溉定额内完成节水任务的用水户給与奖励。三是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完善灌区灌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深化大型灌区体制机制改革。

    我省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将有计划、分步骤实施,首先,争取用两年的时间清理整顿农业供水收费水价乱加价和变相加价,落实价格政策,切实做到按量计费,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同时,选择部分灌区和部分县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2019年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在全省全面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